各二级学院、通化分院、白山分院、通化-海龙分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的精神和要求,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防控期间情况
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细致摸排,做到信息准确、底数清楚,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残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在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家庭在疫情期间的基本情况的同时,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响应国家和学校防疫工作的号召和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共克时艰。
二、及时发放疫情防控期间专项困难补助
(一)抗击疫情专项慰问金
学校将对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父母)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放“抗击疫情专项慰问金”3000-5000元。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通化师范学院“抗击疫情专项慰问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同时提交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确诊材料电子版,向学院辅导员进行申请,经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科审核后,专项慰问金将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二)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困难补助
学校将为我校27名现居住地为湖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专项困难补助每人2000元,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给本人,确保湖北籍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学生、孤残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及时缓解因疫情影响带来的家庭经济压力,全力保障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还款救助及还款政策解读工作
根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和保障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7号)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要主动联系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对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毕业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毕业借款学生开展还款救助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学生采取支付宝网上操作进行还款,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划扣的,请对学生做好解释。
各二级学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与帮助,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国家资助政策和还款救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后顾之忧,坚定信心,积极面对,全力助力抗击疫情工作取得胜利。
四、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
面对延迟开学等特殊情况,学生工作处将积极与计财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发放春季国家奖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有序进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附件:
1.通化师范学院“抗击疫情专项慰问金”申请表
2.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困难补助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22日